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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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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政策及聲明
   
(1) 迅達財務有限公司(「本公司」)所收集得閣下之個人資料可為下列目的
使用﹕
提供給閣下之服務及信貸便利之日常運作﹔
進行信貸調查及追收債頂﹔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進行信用調查﹔
確保閣下之可靠信用
為閣下設計財務服務或相關產品﹔
推廣財務服務或任何其他相關產品﹔
決定本公司對閣下或閣下對本公司所欠之債務數額﹔
向閣下或該等為閣下之債務責任提供擔保之人士收取仍欠數額﹔
任何資料之核證或交換﹔
不論為了任何目的(不論是否認為將對閣下採取任何不利行動)將本公司
所持有之任何該等資料與有關閣下之其他資料配對﹔
符合要求根據任何對本公司或其任何分公司有約束力之法律規定透露資料﹔

及相關之其他目的以及閣下或不時同意之任何其他目的。
如未能提供該等資料將有機會導致本公司延誤或未能為閣下開立或繼續維
持或提供任何財務融資及服務。
(2) 本公司將對閣下之個人資料保密,但本公司可於其認為有需要時作出諮詢
,以確定個人資料之準確性,特別是公司可於認為有需要時向、從或與任
何及所有該等人士及/或單位使用、掌握、儲存(無論以任何方式)、透露
、取得、轉讓(無論是否在本港或以外地方)及/或交換閣下之個人資料。
該等人士或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人士及單位﹕
任何對本公司提供與其業務經營上有關之行政、通訊、電腦、付款或其他
服務之代理商、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
本公司之任何其他分公司﹔
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之任何其他人士,包括對本公司承諾將該等資料保密
之其他公司﹔
閣下與之曾有或擬進行交易之任何財務機構﹔
本公司之任何實際或計擬承讓人,或本公司就閣下所有之權利之共享人或
再共享人或轉讓人﹔
任何信貸資料機構﹔
任何執法機關或相關之單位﹔
任何經銷商或供應商﹔
若客人欠賬時,則可將該等資料提供給收賬公司
(3)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本公司擬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促銷及本公司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
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因此,請注意以下:
(i) 本公司持有資料當事人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
可不時被本公司用於直接促銷;

(ii) 以下服務類別可作推廣:
a). 信貸及相關服務和產品及授信;
b). 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如客戶不希望本公司如上述使用其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客戶可通知本公
司行使其選擇拒絕促銷。客戶可向本公司的資料保障主任(聯絡詳情請參閱
以下之第(6)段以書面形式提出不同意本公司使用其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4) 在私隱政策聲明條款規定下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個人有權﹕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有關其本人之資料以及取得該等資料之權利﹔
要求本公司更正任何與其有關但並不準確的資料﹔
查明本公司與個人資料有關之政策及處理辦法,並有權獲得通知本公司所
掌握之個人資料之種類﹔
在個人信貸有關的情況下,要求獲告知哪些資料是會向信貸資料機構或收
賬公司例行披露,以及獲提供進一步資料,藉以向有關信貸資料機構或收
賬公司提出和更正資料之要求
要求本公司停止向其寄送宣傳材料。
在本公司提供予信貸資料機構之個人信貸資料有關的情況下,乃於某一賬
戶藉著全數還款後終結時,指示本公司從該機構之資料庫內刪除該賬戶之
資料,惟須確定是項指示乃於終結賬戶後五年內發出,而且該賬戶並無逾
期還款超過60天記錄。設若該賬戶有逾期還款超過60天記錄,信貸資料機
構將會保留該賬戶記錄,直至最後清還逾期還款金額日期起計5年期屆滿或
直至集團接獲解除破產令通知日期起計5年期屆滿為止,兩者以較早者為準

(5) (i)迅達財務有限公司(「本公司」)可將閣下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信貸資料
服務機構,或在出現逾期還款的情況下,將有關資料提供予收帳公司代理

(ii)閣下有權要求獲告知那些資料通常會如上所述被披露,與及有權獲提供
進一步資料,藉以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帳代理提出查閱及改正資
料的要求;
(iii)除非逾期欠帳金額由欠帳日起計60日內被全數清還,否則閣下的帳戶資
料有可能被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保留,直至該欠帳金額獲最終全數清還之日
起計5年之期屆滿為止;及當適用的話;
(vi)(倘若該個人信貸的申請並不涉及住宅樓宇按揭貸款)當帳戶全數結清
而終止時及符合在帳戶終止前5年內沒有出現嚴重欠款*的件下,閣下有權
向本公司提出指示,使本公司依照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該守則")第
2.15條的規定,要求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判除與已終止的帳戶有關的資
料。
(vii)請注意,閣下在申請個人信貸,或因應其他人士申請個人信貸而建議充
作其擔保人的情況下,本公司將有權要求閣下提供一份由環球資訊有限公
司(為一所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發出之信貸資料報告。
*現時在該守則內被界定為超過60日的逾期欠款。
(6)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本公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詢資料,要求收取一合理
之費用。
欲取得資料、改正資料或為取得有關政策及處理辦法以及所掌握資料種類
等方面資料之請求,可以書面致函下列人士﹕

 

 

迅達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45-251號守時商業大廈19樓A室

資料保障主任

電話﹕2833-2121
傳真﹕2833-6663